民国史1——清末~中华民国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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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书目
张宪文 et al:《中华民国史(第一卷)》,南京大学出版社,2006年版。
费正清:《剑桥中华民国史(上卷)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1994年版。 -
1.清末新兴的政治力量和新的社会状况
晚清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发展。新兴的工商业者成立了同乡公所、会馆、商会、商团等组织。
在西方政治思想的影响下,中国开始出现地方自治的思潮,维新派人士鼓吹地方自治,工商业者以此作为争取政治权力,保障商业利益的手段。
光绪二十一年(1895)创办的船政学堂、电报学堂、水师学堂等新学催生了新知识阶层。新知识阶层将成为社会变革的主力军。 -
2.清末政治危机和清末新政
八国联军侵华后,慈禧认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,发布“罪己诏”和变法诏书,认为西方语言、文字、制造、器械是西艺皮毛,非西学本源,要求大臣参酌中西政治,各抒所见。湖广总督张之洞等联署《三折》,建议发展教育,整顿吏治,改用西法,获朝廷采纳。
政治上,设立督办政务处,由奕劻、李鸿章、荣禄等为督办政务大臣,两江总督刘坤一、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为参预政务大臣,共同主持新政。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,设立商部、学部、巡警部。在中央和地方裁撤、合并了一些机构,如裁撤云南、湖北两省巡抚。
军事上改革军制,编练新军。逐步裁撤绿营、防勇,改变旧式武科,设立练兵处、武备学堂、督练公所。统一全国军制为“镇”。
常听到的说法“北洋六镇”相当于今天的6个师
经济上奖励发展工商业,建立商会,颁布了一批商业法律。
教育上将旧式书院改为大学堂、中学堂、小学堂,大批派遣日本、欧美留学生。废除科举。
预备立宪:1904年日俄战争中日本胜利,立宪派鼓吹这是立宪对专制的胜利,主张仿效日本迅速立宪。清政府派遣五大臣前往日本、欧美考察立宪,得到结论是立宪有助于稳固大清江山,于是清政府于1906年9月宣布预备仿行宪政。预备立宪首先改革了官制,将各部改为了现代化的名称,如“陆军部”,“民政部”等,新设:邮传部等。地方上设立咨议局,资政院,立宪派人士在此活动。1908年发布《钦定宪法大纲》,仍然强调“君主神圣尊严,不可侵犯”,令人失望。1911年设立内阁,13人中9名满族,其中7名皇族。立宪派对清廷立宪的幻想几近破灭。 -
3.北洋系的崛起
清朝晚期,国内起义不断,带有私兵性质的湘军,淮军崛起。袁世凯为首领的北洋系和淮军有密切的联系:袁世凯本人从军即是投在淮军将领吴长庆手下,能够练兵也是因为受荣禄、李鸿章赏识,甚至在李死后接任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。袁世凯在天津练兵期间,在新军中培植了自己的势力,其中很多人成为了民国的大人物:段祺瑞,吴佩孚,曹锟,冯国璋,张勋,徐世昌等。
袁世凯势力在军事和政治领域的扩张当然也引起了清廷的忌惮,1909年袁世凯回到家乡”养病“,实际上伺机而动。 -
4.辛亥前的革命活动
理解辛亥前的革命活动,需要搞清楚各种组织:兴中会,华兴会,同盟会等有什么关系
孙中山1866年生于广东香山县(今中山市)。1879年随母去往檀香山(今夏威夷),1883年回国。中法战争后生出革命之心,1894年上书李鸿章,未获接见。同年11月成立兴中会,此时并未形成革命纲领。